
在女人的眼中我,认真自不必说,“离奇”、“幻想”是风格,自己还加上一条“淘气”爱捣蛋,这样的形象与气质是否吸引同性,也让异性用另种眼光看我呢。
我不愁没人疼,男女老少皆有,像是幸运儿。但有一条总是“失败”,我不能喜欢男人,虽然入世以来,只有两三个吧,但足以要我命了。
这都缘于自己,无怪乎谁。就比如相处四年多的男友,情深处,想把世上所有的好事都给他,闹他,宠他。觉得自己好豁达,好理性,做不了妻子,就做朋友,给他介绍女友,看着他去赴约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,其实自己的魂都丢了,还笑着说:我帮你参谋一下。不断鼓励他工作上进,提醒他找朋友----瞎操闲心。
想他了,就写信、发短信、打国际电话,出国去看他(错过没见上)。他呢,对我的短信的评价:乱七八糟,还要麻烦删掉;有时几个短信也不回,回答是不知道怎么说。也常有对我发火,我那“捣蛋”性格一上来,就捉弄他,还给他起很多外号:小气鬼,生气大王。我常说,他对我好不好无所谓,只要我喜欢他就行。但有一条,他要聪明。
昨天,无意打开他的博客,所有的美好梦都破碎了-----走吧,收起我所有的悯爱,收起我对他的欣赏,收起我对他的爱-----哞,我可以对天发誓,我能坚持到下辈子嫁给你,什么样的男人都不能夺走我的心。这辈子不是我不可以为你不顾一切,而是我自己都不行,何况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人。如果这辈子你没有中意的人,我一定给你留条路,把你当作自己的男人来照顾。
总结:我喜欢一个人,没有了自己,为他人设计太多。也许男人真的贱,只有对他们不好,才觉得你很珍贵。总之,我走了,不再回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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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情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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